2025年3月1日,特朗普總統發布了第14224號行政命令,宣布英語為美國的官方語言,並撤銷了2000年克林頓總統發布的第13166號行政命令「改善英語能力有限人士獲取服務的機會」。
語言權利深深植根於長期存在的聯邦和州政府的授權,這些授權對維護我們個人和集體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至關重要,並確保所有社區,無論使用何種語言,都能參與並為繁榮社會做出貢獻。雖然這些現有的聯邦和州法律並未因特朗普的行政命令而改變,但該命令威脅到了二十多年來為所有人提供有意義的語言服務所取得的進展。
亞洲法律核心小組(Asian Law Caucus)、加州農村法律援助組織(California Rural Legal Assistance, Inc.,簡稱CRLA)和洛杉磯法律援助基金會(Legal Aid Foundation of Los Angeles,簡稱LAFLA)制定了這份常見問題解答,以幫助社區團體和州及地方官員了解特朗普第14224號行政命令的範圍和影響。我們將繼續更新此頁面,分析聯邦機構如何回應該命令。
本常見問題解答僅提供一般性指導,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本文件中的信息可能會隨時間變化。如果您的組織需要法律援助,或者您對這些主題有更多問題,請聯繫:
- 亞洲法律核心小組,電話:415-896-1701 或 asianlawcaucus.org/contact
- 加州農村法律援助組織,電話:1-800-337-0690 或 https://crla.org/locations
- 洛杉磯法律援助基金會,電話:1-800-399-4529,https://lafla.org/get-help/
常見問題
關於英語作為美國官方語言的第14224號行政命令做了什麼?
該命令宣布英語為美國的官方語言。該命令還撤銷了克林頓總統在2000年簽署的第13166號行政命令。
克林頓的第13166號行政命令要求聯邦機構制定並實施計劃,允許英語能力有限的個人有意義地獲取聯邦開展的項目和活動。克林頓命令還要求聯邦機構為接受聯邦資金的實體發布語言服務指導,以確保所有人獲得有意義的服務。
特朗普的第14224號行政命令要求司法部長撤回根據第13166號行政命令發布的任何政策指導文件,並提供「更新的指導」,但不要求聯邦機構或接受聯邦資金的實體停止他們可能正在為使用非英語語言的人提供的現有語言支持。該行政命令指出,「本命令中的任何內容…都不要求或指示任何機構提供的服務發生任何變更」,且機構「不需要修改、移除或以其他方式停止製作以英語以外的語言準備或提供的文件、產品或其他服務」。
然而,尚待觀察的是,聯邦機構是否會自行決定改變或減少他們為英語能力有限的個人提供的語言支持,或發布與先前指導顯著不同的「更新」語言服務指導。
將英語命名為美國的官方語言有什麼影響?
美國擁有超過350種語言,由超過6900萬人使用。每天,各級學校、醫療機構、法院和其他政府機構都以多種語言提供資源和服務。我們個人和集體的健康、安全和福祉取決於確保與所有社區進行有效和有意義的溝通,並為其提供語言服務。
儘管有特朗普的第14224號行政命令,即使沒有第13166號行政命令,法律仍然要求提供語言服務。行政命令不能推翻現有的法律或法規。
此外,美國的每個人——無論他們來自哪裡,英語水平如何,或移民身份如何——都受到基於國籍(包括語言)的歧視保護。聯邦和州法律也繼續要求為聾人和聽力障礙社區提供手語翻譯。
我們應該共同監督並在需要時執行這些持續有效的語言服務法律和法規下的權利。
儘管有這項新行政命令,有哪些法律和法規要求提供語言服務的例子?
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禁止聯邦資金接受者基於「國籍」進行歧視,最高法院此前將其解釋為包括基於語言的歧視。第六章法規也涉及必須提供語言服務的情況。
1973年《康復法案》第504節和《美國殘疾人法案》(ADA)要求為聾人和聽力障礙者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以及其他便利設施。
其他要求在特定情況下提供語言服務的聯邦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 1968年《綜合犯罪控制和安全街道法案》(執法、法院)
- 《平價醫療法案》第1557節(醫院、診所、健康保險發行機構、州醫療補助機構、社區健康中心、醫生診所和家庭醫療機構;更多信息請點擊這裡)
- 《食品券法案》(管理SNAP福利的州和地方機構)
- 《勞動力創新和機會法案》(管理就業相關福利的州和地方機構)
- 《投票權法案》第203節(選舉材料)
- 《公平住房法案》(確保公平住房的州和地方機構)
- 《平等教育機會法案》(1974年)(學校/教育環境;更多信息請點擊這裡)
- 《斯塔福德法案》(FEMA災難救濟;更多信息請點擊這裡)
州反歧視法律和語言服務要求可能適用於地方和州實體,包括某些服務提供者。
數十年來,聯邦機構還制定了基於聯邦法律和憲法保護的語言服務計劃和政策,這些計劃和政策仍然有效。
特朗普的命令如何影響接受聯邦資金的機構,如地方法院、學校和醫院?
接受聯邦資金的機構可能包括州和市政府、州法院、醫院和醫生辦公室、管理公共福利的州和地方機構,以及公立學校。所有接受聯邦資金的機構必須繼續遵循現有法律並提供語言服務。如上所述,許多法規和條例繼續要求提供語言服務,包括書面翻譯、口譯和手語翻譯,以及告知社區成員如何獲取語言支持的通知。行政命令不能適當地取消或更改現有法律。
在我們監測聯邦機構如何應對這一變化的同時,接受聯邦資金的地方和州政府及實體——包括學區和醫院——可以通過重申他們對多語言服務的持續承諾,成為公眾穩定和安全的來源。一些聯邦資金接收者,如夏威夷州司法部門,已經重申了他們確保有意義的語言服務的承諾。
人們是否仍然可以向政府機構和接受聯邦資金的組織請求翻譯或主要語言的書面文件?
是的!在大多數情況下,每個人仍然有法律權利從接受聯邦資金的項目和服務獲得語言協助。這可能包括與使用相同語言的工作人員溝通、與合格的翻譯合作和/或接收翻譯文件。像「我說卡片」這樣的資源也可以幫助社區成員識別他們的主要語言並請求語言協助服務。
如果個人被政府機構或接受聯邦資金的組織拒絕提供語言服務,他們應該怎麼做?
如果個人試圖獲取政府機構或接受聯邦資金的組織提供的服務,但被拒絕提供翻譯或主要語言的翻譯文件,他們應該尋求法律服務提供者的協助。